辽宁省农业投资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农业资金投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报告。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