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投资条例/第三章 资金使用第十五条有效农业发展基金应当用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林业基金主要用于造林、育林、护林,以及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设施建设;水利工程维护;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