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快递企业接受网络销售、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要求委托方提供经营资质,与其签订快递服务和安全保障协议,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