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六条已修改常委会举行会议时,经主任会议决定,省人民团体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可以旁听;新闻单位可以采访、报道会议情况。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所作的决议、决定,在《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湖北日报》上公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