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常委会组成人员或者列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出席或者列席常委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须经常委会办公厅向主任或者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