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在林区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每年将不低于百分之三的门票收入用于本单位经营区域的森林防火。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