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二十一条有效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进入林区的旅客列车和汽车,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