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举办庆典活动燃放焰火未经批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