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经营者不得从事医疗手术范畴的整容项目,违者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