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第十八条已废止药品经营者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合法证、照;必须向取得合法生产或者经营药品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不得从非法经营者处采购药品;不得经销假劣药品。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假劣药品的认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检测、鉴定。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