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有效公民在公共场所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维护治安秩序。公民举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