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