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二章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第十三条有效烟叶由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统一收购,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烟叶。严禁烟草公司、烟叶复烤厂、卷烟厂向无国家烟叶种植计划地区、无烟叶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购进烟叶,或者向无烟叶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叶。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