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流域水资源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流域管理机构、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维护流域各河段的合理流量和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保护水环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