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县重视发展邮政通讯事业。在上级国家机关支持帮助下,加强邮政通讯网络建设,更新改造城乡通讯设施。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