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耕地的流转制度,提倡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