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耕地的流转制度,提倡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

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