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十四条已修改企业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并在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依法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