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十五条已废止主持区域开发建设的单位在制定区域开发规划和计划时,必须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