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志愿服务组织依据本条例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没有购买,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受到侵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二)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无法查明、逃逸或者无赔偿能力的。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