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
/
第三章 志愿服务
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佩戴志愿服务标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四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