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本市旅游功能明显的重点区域,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旅游专项规划,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旅游专项规划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旅游专项规划和旅游资源开发保护规划,应当同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