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十六条已修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制度。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主要法定节日以及重大旅游活动举行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布本市旅游交通以及主要旅游区的旅游接待情况等信息。本市旅游区域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危险,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旅游经营者发布相关的警示信息。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