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投资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重大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和建设、评估、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责任人员名单,在相关工作完成或者名单确定之后通过政府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