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已修改本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规划、设计、建造等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的城市容貌标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