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规定第五条有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方协商会议制度的组织实施,承担三方协商会议的筹备、召集、主持等工作。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设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三方协商会议的内容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会前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