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湖区建设规划是湖区建设、保护和管理的依据,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市政行政主管等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