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四十条有效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赔偿数额以及国家免责事由等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应当组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质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