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三十四条有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