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有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行为未被撤销或者未被确认违法的,审查赔偿请求时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