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范围及权属第八条有效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资产实行承包经营或者租赁经营的,资产的所有权不变。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