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草原管理条例/第四章 草原保护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草原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规定不同草场单位面积的载畜量。禁止过度放牧。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