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已废止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1日
第一条
回到全文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