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六章 执法监督和执法程序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对能够确定违法驾驶人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分;对不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并对机动车按照本规定记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