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不得载人,但成年人驾驶时搭载一名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除外。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