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置与维护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在设置许可期限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撤回设置许可,给户外广告设置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