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户外商业广告版面闲置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逾期闲置的,应当临时以公益广告内容代替。

公益广告内容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提供。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