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著作权管理条例/第二章 著作权保护第十四条有效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自治区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计算机软件的登记依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