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第三章 资源管理第八条已废止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发展规划,各种形式的林场根据乡村林业发展规划,在县(市)、乡(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经营方案。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