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越职权批准采伐林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林木遭受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