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特殊保护第五十条已废止禁止任何人歧视、戏弄、虐待和遗弃生理有缺陷的或者精神有障碍的未成年人。自治州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应当建立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制,对因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受其他侵害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