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堆存、装卸、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措施,防止抛洒、扬尘。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