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出售相关器械和物品的,由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相关物品并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