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边二百米内或者主要对未成年人开放的场馆内,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