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