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城市污水应逐步实行集中处理。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搞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