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活跃流通、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讲求效益的原则下,支持社会各方投资建设市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