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