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第四章 口岸通道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在边境管理区内设立的国家口岸,划定口岸限定区域。口岸限定区域的范围,陆地为国界线我方一侧纵深2公里、公路(铁路)外缘两侧各100米的区域;水域为我方码头中心两侧各100米、界河航道中心线我方纵深2公里的区域。划定口岸限定区域时,要为边防部队执勤人员和车辆留出巡逻路线。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