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是《音像制品出版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复制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批发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出租经营许可证》的统称。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