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